收据在法律意义上讲是具有证据效力的,只不过根据收据内容的不同能证明的事实也不同。例如,收据上说今收到某某给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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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人民币,这就只能证明收到钱的事实,而不能证明是给的什么钱(比如说购床费用)。
建议你仔细审查一下提供给你的收据内容和签章是否真实,如果你怀疑收据的真实性,你还可以找到开具收据的人进行调查。要是结果是对方在收据上面作假,企图让你放付款的话,就可能涉嫌诈骗罪。关系和对方不好的话,可以以刑事案件的思维来处理这个纠纷。
1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收据只要内容不违反法律的规定,意思表示真实就有效。
2
、相对来说,手写的收据并不容易造假。为了增强你们收据的真实性,你可以按指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六十五条
审判人员对单一证据可以从下列方面进行审核认定。
(一)证据是否原件、原物
?复印件、复制品与原件、原物是否相符;
(二)证据与本案事实是否相关;
(三)证据的形式、来源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四)证据的内容是否真实;
(五)证人或者提供证据的人
?与当事人有无利害关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七十条
一方当事人提出的下列证据,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但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
(一)书证原件或者与书证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照片、副本、节录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