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何不命名“葛宇路”?也算留下一段从善如流的佳话
成为网红后,都有人来找“葛宇路”合影了
这几天,“葛宇路”成了网红。网红带来的不仅仅是知名度,也有烦恼。据称,有关部门(又是“有关部门”),将去拆除“葛宇路”路标,并称私设路牌是违法行为。
葛宇路,90后,武汉人。本科就读于湖北美术学院,研究生就读于中央美术学院。研究生毕业设计中,他用自己的名字“葛宇路”命名了北京的一条无名道路。该名称先后被高德地图、民政区划地名公共服务系统、百度地图等收录,似乎在阴差阳错之间,获得了某种程度的认证。有人将这件事写在了问答社区知乎并获得极高点赞,葛宇路因此受到关注,也陷入争议之中。
据报道,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地名处工作人员表示,道路是公共资源,命名权属于政府。北京市交管局工作人员则说,私设路牌是违法行为。相关部门将于明日前往清除该路段上的“葛宇路”路标。
2013年葛宇路就命名了这条路,而依法有权“命名道路”的部门工作人员四年无所作为,反而要在这条路走红第二天就要去扼杀它。呵呵!
我想问的是,拆掉“葛宇路”之前,有关部门是不是该为自己工作失职道个歉?不是应该先返躬自省再挑别人的毛病?拆掉“葛宇路”之后,您准备叫这条路什么名字?还是强行让这条路叫“无名路”?
为城市道路命名,对相关部门来说,既是一种权力,更是一种责任,也可以说首先是一种责任。当今社会各类交流活动频密,一条路没有名字,还是一条身处闹市的路,会引起多少混乱和不便!职责范围内的“有关部门”四年时间毫无作为,人家小伙子业余时间就完成了这“行为艺术”,效率高低一目了然。现在的状况是,“葛宇路”先后被高德地图、百度地图等收录,甚至连民政区划地名公共服务系统也用的是这个名字。葛宇路的行为艺术客观上帮着“有关部门”做了他们分内的事。
在此,我倒是想呼吁“有关部门”,对“葛宇路”这样的行为艺术,不必大动肝火上纲上线,更不必总是板着脸和老百姓打交道。明明自己失职在先,何不先向公众道个歉,再顺水推舟从善如流,就让“葛宇路”合法化,继续用下去,既不给周围群众和高德百度等机构添麻烦,也添一段“朝野和谐”的佳话,岂不美哉!
更进一步,若是再积极点,把所有没有名字的道路公示出来,让市民们给帮着取个名,择优使用。又做到了自己该做的工作,又能让市民感觉亲近,真是两全其美的事呢!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