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聚焦3·15】如何正确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在日常生活、生产和科学研究中,我们会使用各种物理量来描述物质或客观事物的性质,并根据需要选择合适的计量单位。那么关于计量单位,你了解多少呢?

【法定计量单位、非法定计量单位究竟是什么?】

在我国,实行法定计量单位制度,国际单位制计量单位和国家选定的其他计量单位,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985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三条规定:国家采用国际单位制。国际单位制计量单位和国家选定的其他计量单位,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非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应当废除。

1984年2月27日,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在我国统一实行法定计量单位的命令》,明确我国的法定计量单位包括国际单位制的基本单位、国际单位制的辅助单位、国际单位制中具有专门名称的导出单位、国家选定的非国际单位制单位、由前述单位构成的组合形式的单位、由词头和前述单位所构成的十进倍数和分数单位。

计量单位又称测量单位,是用以度量、比较同类量大小的一个标准量或参考量。例如,使用质量来表示固体物质的多少,并选用千克、克、毫克等单位来计量质量;使用体积来表示液体物质的多少,用立方米、立方分米、立方厘米等作为计量单位。而法定计量单位则是国家以法令的形式规定使用的计量单位。那么不同国家之间有没有一个通用的法定计量单位制呢?当然有,它就是——国际单位制。

国际单位制是在米制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被称为米制的现代化形式。由于它先进、使用、简单、科学,并适用于文化教育、经济建设和科学技术各个领域,因此,被世界各国及国际组织广泛采用。简单来说,国际单位制就是选用米(m)、千克(kg)、秒(s)、安培(A)、开尔文(K)、摩尔(mol)和坎德拉(ed)为七个基本单位所构成的单位制,缩写符号为“SI”,因此又称SI制或“SI”单位制。

斤、两、千克、公分、厘米、亩、公顷、公分、厘米、里、千米,这些计量单位里,你知道哪些是法定计量单位、哪些是非法定计量单位吗?

【法定计量单位究竟有哪些?】

我国于1984年起全面推行以国际单位制为基础的法定计量单位,规定一切属于国际单位制的单位都是我国的法定计量单位,并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规定了可与国际单位制并用的非国际单位制单位。因此我国法定计量单位是在SI制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较好符合我国国情的单位制。主要包括:

1.7个国际单位制(SI制基本单位);

2.2个SI制辅助单位(弧度、球面度);

3.19个SI制具有专门名称的导出单位;

4.15个国家选定的非国际单位制单位;

5.由以上单位组成的组合形式单位,如mol·L-1、g·mol-1等;

6.由以上单位构成的十进倍数和分数单位,如g、mmol、mL、cm等。

除了通用的法定单位外,在不同时期、不同地区还有着一定范围内流通的非法定单位,如市制单位和英制单位。市制是我国曾经长时期使用的一种计量制度,它是适应市场交易需要而设置的一种计量制度,故名“市制”。而英制主要是英、美等西方国家所使用的计量制度。两种计量制度都曾在我国流通过,不过,由于多单位制并用的局面严重影响了我国与国际上的科技文化交流,也不适应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所以在1984年起全面推行以国际单位制为基础的法定计量单位后,市制和英制也被停止使用了。

例如:常错误使用亩、斤、度(用电量)、大卡、马力、匹。

【与法定计量单位相关的计量法律法规规章条款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法律):

◆第三条国家实行法定计量单位制度。

国际单位制计量单位和国家选定的其他计量单位,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的名称、符号由国务院公布。

因特殊需要采用非法定计量单位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另行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行政法规):

◆第二条国家实行法定计量单位制度。法定计量单位的名称、符号按照国务院关于在我国统一实行法定计量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条违反本细则第二条规定,使用非法定计量单位的,责令其改正;属出版物的,责令其停止销售,可并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黑龙江省计量条例》: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计量法律、法规,按照规定使用计量器具和计量单位,不得损害用户、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改进和完善检测手段,培训计量人员,加强计量管理,提高计量保证能力。

◆第六条国际单位制计量单位和国家选定的其他计量单位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的名称、符号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因特殊需要采用非法定计量单位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出口商品的计量单位,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使用;合同中无计量单位约定的,应当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第三十五条应当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而未使用的,责令其改正;属于出版物的,责令停止经营,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来源: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消保处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