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在古代的时候,是有非常多的刑罚的,而且每一种都非常的残忍,有一些是让犯人承受疼痛,还有一种完全就是在对犯人的侮辱,同时也少不了疼痛,在那个时候,女性的地位非常低,而且所有人都对女子的贞洁十分看重,无论是父母,本人,还是亲朋好友什么的,如果一个女子不贞,会受到很多人言语上的攻击。

古代最常用的就是笞杖,用小荆条或者是小竹板来抽打犯人,不过这个刑罚在很多朝代也是不一样的,抽打背部或者是臀部等地方,有些朝代明确是抽打臀部,这种处罚其实并不是很疼,实际上对人的伤害并不是很大。

笞刑才是使用木板或者是其他的工具进行处罚,一字之差却有千差万别,后面的明显是处罚一些罪行稍微重一些的犯人,早在战国时期,就已经有了这种刑罚,而杖刑是最为严重的,使用的一般都是大木板,拷打犯人的时候,很少有人能抗住几次。

笞杖也是有很多讲究的,在处罚犯人之前,衙役都是经过专门训练的,在《活地狱》中就有记载,用小板子打人是需要技巧的,提前就要练熟,有些时候看起来打的流了很多血,实际上根本没造成多大的伤害,有些时候看似表皮没受伤,实际上内伤非常严重。

所以在处罚之前,很多犯人的亲戚都会偷偷塞钱,减少受到的痛苦,这种惩罚对于男人来说其实并没有什么大碍,可是女人就不一样了,在宋朝和元朝,笞杖时都有必须要把裤子拖下去才能受罚。

这对古代的女性来说无疑就是一种侮辱,很多人根本无法接受,本来就受到了惩罚,非常痛苦,此后还要忍受其他人异样的眼光,甚至有些人会在背地里讨论,就算是没有多么疼,但是这已经是她们的噩梦,更有严重的不能接受这个事实,受到家人冷眼而投河自尽。

而相对于男性而言,更多的人愿意接受这样的惩罚,这已经是最轻的处罚了,那个时候还有夹手指什么的,全都要比这个残忍的多,所以很多处罚不是很严重的,只要给贿赂衙役或者是官员之后,不会受什么痛苦,随便打上一阵,也就最后一次稍微用点力,给犯人一个教训。